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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协“主体工程”《智协工作者》之 “荆州好人”曹红五(二)——我帮残疾人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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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 [来源]中国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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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协“主体工程”《智协工作者》之

“荆州好人”曹红五(二)——我帮残疾人来维权


   我叫曹红五,湖北省荆州市残联宣传文体科科长,因大儿重度智障而有资格当选市智协主席、省智协副主席。


   荆州市有残疾人36万,其中智障者3万多。市智协成立于2003年,我一直担任主席。这些年来,我没有忘记智协主席的身份。我虽然没有能力在爱的长河里掀起惊涛骇浪,但有时候也会扬起几朵绚丽的浪花……


赠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从制定政策的源头向智障者倾斜


   每次带大儿坐公汽,我们都要买票。国家法律规定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公汽,湖北省地方法规增加下肢残疾人。我借工作之便为智残人争取特惠政策。2006年,由我起草的《荆州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颁布实施,《规定》有许多突破,其中也惠及到智力残疾人:“智残者及陪护也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坚持向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写信,呼吁出台重残人特惠政策


   2007年,在湖北省智协主席会上,我对低保政策提出了看法:目睹身边许多成年无业重残人没有得到国家的生活救助,而有些身强力壮、好手好脚的人都有低保,作为家长心里很不是个滋味。我的发言产生了强烈共鸣,有的家长甚至热泪盈眶。面对不能读书、不能就业、不能成家的重残人,上天对他们已经是太不公道了,而这样的不公道还殃及家庭成员。作为家长,抚养残疾孩子虽然是天经地义,可是,一旦他们百年之后,抚养的责任又自然落在残疾孩子的兄弟姐妹头上。这对手足同胞来说也是不公。残疾人生存的重担完全由家庭来承担,令家人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大家一致推举我给国家领导人写信反映情况,他们都来签名。当时,我有些犹豫。


   2009年5月16日即“全国助残日”的前一天,我终于鼓足勇气给国家领导人写了呼吁信,希望对包括智力残疾人在内的成年无业重残人纳入低保对象。得到国家信访局的回复:“我局已将你的建议摘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参阅。感谢你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09年11月11日,我给国务院法制办写信《关于将18岁以上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纳入低保对象的建议》。


   2012年5月10日,我给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市长写信,建议召开残疾人民生问题的协调会。“全国助残日”前夕,副市长主持召开了有民政、人社、卫生、教育、公安及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问题没有解决,原因是:残疾人不单独立户就不能申报低保,而单独立户必须要有房产。这个门槛太高了。


   2012年8月21日,我给湖北省计生部门写信:《关于将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残疾人家庭纳入独生子女待遇的建议》。许多家庭的第一个是残疾,根据政策又生下第二个孩子,于是就与计生优待无缘了。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第一,独生子女医疗方面。独生子女都有减免或者是补贴。第二,独生子女保健费方面。独生子女,有的是按月到14周岁,有的是一次性发放补贴。第三,父母退休待遇。独子的父母一旦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增加退休金或者得到一次性奖励。


   2013年9月,我有幸参加了中国残联六代会,也借机向中国残联提了四条书面建议,其中一条是《关于将成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纳入低保对象的建议》,另一条是《关于将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残疾人家庭纳入独生子女待遇的建议》。


   2014年2月3日即大年初四,我上网给湖北省省长信箱发《关于将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残疾人家庭纳入独生子女待遇的建议》。


   2014年2月4日即大年初五,我给国务院总理投寄挂号信《关于将成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纳入低保对象的建议》。


   2014年2月5日即大年初六,我再给湖北省省长信箱发《关于将成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纳入低保对象的建议》。


   目前,我又在向湖北省的领导及有关部门呼吁,落实国务院、国家7部位文件有关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享受低保的政策。


   自2016年4月起,在湖北许多地方出现了一个普遍问题:许多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低保,要么被取消,要么无法申办。问其原因,有关人员答复:是在执行湖北省民政厅的精神,即父母有单位、本人有房屋、父母或者本人交了社保等人员(含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不能享受低保。
这样的解释,我有不同看法:此举与国家政策不符。


   2015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明确规定:“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此文由民政部、中国残联等7部委制定。


   2016年8月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明确规定:“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以上两个文件精神一致:没有条件单独立户、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纳入低保;单独立户的,更应有低保。


   作为一个残疾人家长,我已经给自己立下誓言:成年无业重残人低保等提出的民生问题一天没有得到解决,我就会坚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努力维护智残者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


   我在为自己的儿子讨公道的过程中耳闻目睹许多残疾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发愁,于是,主动挂牌为他们讨公道,其中也包括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为受辱的智残女伸张正义

   2005年3月2日,我接访了石首市农妇徐菊英,她向我投诉自己23岁瘫痪在床、智力重残、不会讲话的女儿在家遭人强暴,且怀孕坠胎。两名嫌疑人,一人经DNA鉴定已伏法,一人取保候审。她对后者不服。3月8日,我专程前往百里之外的石首,深入到公安局、法院、镇政府等部门进行详细调查,并上门慰问了受害人。接着,把调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请市政法委督促当地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同时,我又把案情写成长篇社会记实。经过媒体的关注,再次引起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的重视。4月22日,镇政府破例承诺:补助受害人一万元,为其办妥低保。此案经多次调查,因时间太长,证据难以获取,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法律不能给另外一个嫌疑人定罪。在此情况下,由政府出面进行补偿,对贫苦的受害人家庭来讲是个巨大抚慰。徐菊英多次含泪感谢我:“您象小孩的父亲一样”(她守寡把遗腹子的女儿抚养成大)。中央电视台10套《家庭》栏目,用20多分钟的时间播放此案。搜狐网站等多家媒体也作了报道。


为智残者争取到两万元医疗费

   43岁的智残者田某向我递交投诉材料《血泪控诉》,他被人打伤后期医疗费没有着落。警方将两个凶手抓住了,没过几天都被取保候审了。两年过去了,因为经费问题,他的第二次颅骨修补手术迟迟无法做,而头疼越来越厉害。于是,他要警方向对方要医疗费。警方答复:两个凶手,一个家庭经济条件很不好,另外一个在外地打工,没有具体的地方,也没有电话,一时联系不上。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向我求助。第二天,我就上门与警方联系。警方答复很好,正在努力做对方工作,希望田某再耐心等待一下。而此时,田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越来越频繁地找警方,甚至大吵大闹,叫警方交出“打人凶手”,说警方中有人是“打人凶手”的亲戚,是警方故意放走了凶手,让凶手逍遥法外……

他每到警方闹一次,警方就给我打一次电话来,说田某的过激行为已经影响到警方的正常工作。考虑到田某是残疾人,出于人道,警方没有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不断地给我打求援电话,希望帮助做田某的思想工作。
我给田某反复地讲明这样一个道理,你本来是有道理的,如果这样影响警方的工作,那就变得没有道理了,再说人家是在为你做对方的工作,你就更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经过1年努力,我代表协会与当事人双方、警方,都在调解书上签字。田某从警方手中接过了2万元的手术费,至此,这起残疾人维权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


为黄武强的劳动纠纷调解,又帮其母要回了“饭碗”

   32岁的智障人黄某被单位解聘,劳动仲裁维持了单位意见。本人不服,找我想打官司。我帮他认真分析情况,鉴于黄某确实有过错,劳动仲裁结果对他不利,而且他因身体原因也不适应在该单位工作,加上到法院打官司既费时,又伤神,胜诉的把握也难说,给他母亲建议,最好调解结案。经我的协调,对方同意补黄某3000元。此案很快了结。


   黄某家庭十分贫困。与此同时,他年迈的母亲在自己家门口摆了一个烟摊,也被有关部门强行禁摆。其母曾找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也向我投诉。我又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恢复了她原来的摊位,无疑是为老人要回了求生的饭碗。


为智残者的瘫痪父亲讨公道

   瘫痪者振军由智障孩子从乡下推着轮椅来找我,自述几年前在市某医院治病时致残,妻子不辞而别,给他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其中一个是重度智残儿。在无钱交诉讼费、也无病历和住院凭证的情况下,他含泪说,如果不打官司获得一点赔偿的话,他这一家就没有办法活下去了。我联系律师一道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我多次到法院找办案法官、庭长、分管院长,帮助免费立案,免去6000元诉讼费。律师帮助搜集证据。经过1年努力,案件达成调解,他获得补偿2万元。


   该案被《湖北残联通讯》、《楚天都市报》等多家刊物报道,并被中国残联与司法部合编的《中国残疾人维权案例》选录。


   我敢于打破传统的工作模式为本类残疾人维权。按照国家《信访条例》的规定,为遭受强暴的智障少女讨公道、帮智障孩子瘫痪的父亲争到救命钱、伴智障两口子失去双臂的孩子12年走完诉讼路获得50多万元的赔偿等案例,都是涉法涉诉案件。按理,这些重度智障者及亲友应依法找法院或人大解决诉求。如果当初,我合理合法地拒绝了他们,很可能,有人至今还在上访路上四处奔波,呼唤青天……

 
   有记者问我,这些年你帮助了多少残疾人?我回答不出来。但是,我对残疾人的付出却获得了广大残疾朋友及亲友的好评,也得到社会的认可,先后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当选北京奥运火炬手等荣誉。逢年过节,许多残疾朋友及亲友向我祝福问好。


   在2008年十大“荆州好人”颁奖盛典上,我获奖身份是“残疾人的守护神”。 颁奖辞称赞我:“如果爱是一种财富,他无疑十分富有。风雨人生中,他擎起了爱的火炬,正等待你我去接力。”2015年,我根据自己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掘与培养文体人才、帮残疾人圆梦等方面的事迹编辑出版了一本书——《好人》,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当智协主席,是没有报酬的,但是,身在其位、当谋其政,不能辜负残疾人及亲友的期望与信赖。我可以公开承诺:只要我任职一天,就要努力让更多爱的光芒照进智残人家庭,我就要当好智协的掌门人!

 
附录1: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为《好人》一书所写的序言。 

   

不以善小而不为 

   

   做好事,谁都能。

   做好人,谁都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毛泽东主席说过这样一句经典名言: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伟人所说“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是指坚持做好事不是那么轻松、容易。但是,并非不能。
做好事,不以大小而定论,不已成败为标准。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个亲切的微笑,一句温暖的问候,一种关爱的目光,即使是一个很小的善举,好事已经做了,好人也就出现了。
   曹红五同志从事残疾人工作长达40年之久,坚持为残疾人做的好事、办的事实,不计其数。
   他发现、帮助和培养了北京残奥会冠军江福英、中国第一个残疾人“世界记忆大师”孙小辉、世界残疾人田径锦标赛银牌得主刘波、两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二等奖歌手万明芳等一批残疾人杰出人才。1993年,他率先在全省残联系统创办福利企业,亲自安排200多名残疾人就业。1999年,他率先在全国残联系统创办维权机构,至2010年的十一年间,共为残疾人提供咨询上万人次、援助案件40多起,挽回损失400万元。其中,他亲自办理案件20多起,并有3起被中国残联与司法部编辑的《中国残疾人维权案例》收录,另有1例引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2002年,他率先在全省创办残疾人游泳基地,为发现、帮助和培养残奥冠军江福英等一批杰出人才提供了平台。
   他坚持为媒体解答残疾人的政策法律,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被媒体称为“残疾人的守护神”。
   被媒体与公众评选出来的荆州好人曹红五,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踏实巧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事业追求、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无私奉献的优良品格,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为全省残联系统的主要领导,我为有这样的同行深感欣慰。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为了把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传递到残疾人的心上,为了确保残疾人能够充分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为了给残疾朋友提供和创造一个能够参与社会活动、发挥特殊才艺的平台,我们的残疾人工作者真的是默默无闻,呕心沥血,无私奉献着真挚的情感和全部的智慧。
   曹红五同志是全省3万多残疾人工作者中的一个优秀代表,在他的身上折射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亲属及助残先进人物伟大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
   《好人》收录24个案例,是曹红五同志从若干好事中精选而出,涉及到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文体人才的发掘与培养、帮残疾人圆梦、公益慈善及见义勇等方面。每个故事,都与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有关,都是身边的人和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段段生动的情节,一篇篇感人的社会纪实,真可谓是一部充满鲜明的正能量、可读性较强的励志之书。值得一读。
   古人曰:“勿以善小而不为”。时代呼唤好人,社会需要好人。愿以下面之语结束此序,同时与所有善良的人们共勉:
   读《好人》,做好人!让我们都来做好人吧!


附录2:和曹红五有关的几组照片 

2008年曹红五被荆州电视台《江汉风》授予“荆州好人”


曹红五上街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


曹红五与中国智协主席张宝林(中)、副主席许家成(右)合影


《好人》一书的封面、封底



文字:曹红五        编辑:吴幼盛


本站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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