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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失联”二十载 智障婚姻被判离
[标签] 事件聚焦 智障 夫妻 离婚
2014-07-09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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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六年生育一女的巧珍(化名),系智力残疾人员。女儿16个月时,她似人间蒸发般消失不见。20年后,流落异乡的巧珍凭着一丝记忆,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了居住在上海的姐姐。虽然找到了亲人,但面对同样有智力残疾的丈夫,感情不再的巧珍向法院起诉离婚,该诉求近日获静安区法院判决认同。

巧珍与丈夫经人介绍,于1987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1994年10月,巧珍突然与上海所有亲戚“失联”,似断了线的风筝,流落至江苏扬州一带,以收卖废品为生。

凭着模糊的记忆,巧珍常常念叨自己是上海人,大姐居住在曹扬新村。2013年初,经好心人的帮助,巧珍联系上了姐姐,结束了飘零在异乡的生活。

回到上海的巧珍补办了户口、身份证及残疾证。但夫妻“失联”已达20年之久,莫说是智障人员,就是身心健康的人,也无法再靠感情来维系婚姻。在姐姐的代理下,巧珍起诉与丈夫离婚。

法庭上,同样以姐姐做代理的丈夫辩称,虽然巧珍离家多年,但身为丈夫的他曾报过警,也一直盼望妻子能够早日回家。若巧珍愿意回家,他表示欢迎,为维持婚姻家庭完整,不同意巧珍的离婚请求。在法庭上,巧珍的丈夫一直卷曲着身体,嘴里嘟囔着“我不要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巧珍与丈夫均系智力残疾人员,巧珍“失联”20年来,因原居住地动迁等原因,家境发生了变化,导致双方家人产生激烈矛盾。基于巧珍与其丈夫为各自利益均不妥协,法院认为巧珍离家“失联”过久,夫妻感情基础已丧失殆尽,从双方实际生活及身心健康出发,遂判决准许巧珍与丈夫离婚。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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