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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以“介绍对象”为名拐卖智障女孩 获罪被判刑
[标签] 求助维权 荆楚网 拐卖 智障女孩
2014-08-10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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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给智障女找婆家收取好处费 两男子拐卖妇女领刑
      加入时间:2014-08-10    来源:荆楚网

为了赚取昧心钱,安徽男子朱某和大冶男子刘某合伙将一名智障女拐卖到大冶农村,并从中收取所谓的“抚养费”和“介绍费”。记者昨悉,两男子双双被判刑。  
  2013年8月,朱某对刘某称,有一男子“捡”了一个智力障碍的女孩,刘某得知后,赶往安徽朱某的家中,两人商议由刘某为女孩找婆家,并冒充女孩的养父从中获取“抚养费”和“介绍费”。随后,刘某将自称“张婷婷”的这名女孩带回大冶与其共同居住。其间,刘某与大冶大箕铺镇村民卢某联系,让卢某做媒将该女孩介绍给他人。同年8月17日,卢某得知大箕铺镇的朱某珍要找儿媳,便将女孩介绍给朱某珍见。此后,卢某提出给女孩的养父2万元抚养费,给媒人1万元介绍费,朱某珍答应后,将女孩带回家。  
  8月21日,朱某珍将1万元现金交给朱某,承诺等抱孙子后再给付另外1万元抚养费。几天后,卢某从朱某珍手中拿到6000元介绍费后分给刘某3200元,自己分得2800元。后群众报警,民警将朱某、刘某抓获。  
  经司法鉴定,张婷婷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刘某以出卖为目的,以介绍婚姻为名,将成年智障女子贩卖给他人为妻,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朱某和刘某有期徒刑5年和5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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