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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林:在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标签] 中智协 张宝林 会议报告
2013-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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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思想 开拓进取  谱写智协工作新篇章

——在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代表会议上的报告(2013年9月)

张宝林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第五届委员会,向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工作

五年来,在中国残联领导下,在邓朴方同志致各协会贺信精神的鼓舞下,中国智协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服务大局,为国家和残联重要政策的议定和修改发挥作用

中国智协参加历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工作报告并提出修订意见;参加《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有关内容的研讨;参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征求意见座谈;参加关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报告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供“影子报告”;参与第二届“残疾人创业论坛”;参加加强和改进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座谈和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座谈,提出建立特殊服务机构、设立特殊津贴、扶持民办机构和残疾人增收等建议;参加在北京召开的“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参加关于社团法人登记及章程修改专题座谈等等,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二)牢记宗旨,把维护智障人士权益贯穿协会工作始终

作为智障人的代表和维权组织,协会自始至终把维护智障人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并做出不懈努力。几年来,新疆、四川、安徽、河南、陕西、云南、湖南、福建、山西、河北等省市陆续曝光“智障奴工”事件,性质和情节都十分严重。在媒体披露的第一时间,协会就发表严正声明,除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残联外,还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强烈谴责严重侵害智障人士权益的行为。张宝林主席连续四年接受央视、新京报、凤凰周刊、东方早报等媒体采访,强烈呼吁政府和社会关注并保障智障人的权益问题。协会多次为中国残联委员、代表在两会期间就此类恶性事件起草提案。为了引起社会更大关注,2012年,协会召开首都法学界智障人士权益保护座谈会,邀请知名专家就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现状、残疾人劳动就业法律法规的落实、当前强制劳动现象的社会成因、《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面临的挑战等焦点问题展开研讨,并提出了法律和政策建议。

为了从根本上推动智障人士维权工作,协会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智障人士及家庭和全社会的维权意识。五年来,利用各种会议、讲座、发表文章、赴基层调研等方式,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权利公约》,阐述现代残疾人观,强调人道主义是残疾人事业的旗帜,普及现代人权观念,唤醒残疾人及家庭的维权意识,正面引导维护智障人权益。

(三)突出重点,关注聚焦成年智障人士的支持性就业问题

协会视就业为社会保障和人权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存质量的重要问题。鉴于我国城镇就业年龄段智障人的就业比例远低于其他残疾人的状况,五年来,协会不断寻求打通制约智障人士就业瓶颈的途径,探索各种形式的就业模式,帮助智障人士扩大就业比例。

目前,安排智障人士到庇护性就业场所工作,仍是智障人士就业的重要渠道,协会在呼吁各地方政府和残联继续办好现有的福利工厂的同时,也大力倡导和推广支持性就业理念。协会在七个省市进行专题调研,发现了一些支持性就业的好典型。2013年,协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大连市残联联合召开“中国智障人支持性就业:实践经验总结推广和政策理论提升研讨会”,北京、广州、贵州、深圳、广西、山东等30多家单位参会,会议部分论文在光明网和《改革与战略》杂志刊出。

(四)有所作为,探索智障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新途径

协会努力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并彰显作用,有所作为。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部分,协会指导设计的为智障人士和家庭服务的保险产品,使国家倡导的“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得以落实,也为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根据部分年迈家长的要求设计了“心智障碍人士家庭财产信托保险项目”,被中国残联确定为中国智协2010年的重点课题,于2011年在广东省进行首个试点。

“安心工程——智障家庭意外、疾病综合保障保险”项目,由中国人民人寿、中国人寿等七大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首批试点将在北京、上海、吉林等十省(市)进行。这款产品以其覆盖面广、保障齐全、操作简易、保费低廉、投保索赔省心的特点,受到中国残联和智障人士家长的充分肯定。

(五)动员社会,积极开发并整合家长及民间资源

协会注重加强与智障人士家庭的联系,帮助家长提升心理素质、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在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安徽等地多次举办智障人士家长论坛、培训班、联谊会等活动,互通信息,交流感受,推介先进理念,明确实施方向,增强大众信心,支持子女健康成长。协会还关注、指导各类家长组织建章立制,帮助他们建设成为规范化的残疾人社会组织。

协会多次举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保障法》学习班,提高家长们的理论水平和维权意识。与北京市智协联合举办四期家长培训班,主题为“权利与法律”、“生活品质”、“支持与支持系统”、“社会融合”,吸引178位家长及部分民办机构负责人参加。

协会把社会化工作方式引入协会,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并整合有效资源,推动协会开展工作。协会内设“特奥活动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委员均由家长和专业人士组成,前者以开展特奥活动为主,后者以提供咨询、协助决策为主,为协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助力。

(六)建章立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社团法人行为

自民政部批准中国智协成为社团法人以来,协会在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加强了秘书处工作团队,修订工作计划,建章立制,开设网站。协会进行财务独立试点,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专业人士组成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更好地监督协会各项工作。

在开展具体项目时,协会采取责任人制度,先确定项目责任人,由责任人成立实施小组,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预算和进度表,按部就班,推进落实。在责任人领导下,目前几个项目都在顺利进行中。协会工作人员大部分是领取少量补贴的志愿者。为杜绝损害公益机构形象,协会承诺:必须高度重视维护协会形象,保持公益机构廉洁公正公平的本色,管理严格,制度规范,资金运作公开透明,绝不允许出现违规现象。

(七)同心协作,支持社会组织做好智障人士服务项目

协会极为关注民间为智障人士服务机构的运作和发展,与多省市的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业务联系和信息沟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协会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争取项目资金18.9万元,支持江苏省徐州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家长康复培训项目;从世界劳工组织得到项目资金5万元,支持包括民间机构在内的支持性就业问题的研讨;多年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获得助残资金,支持北京的利智、智光、天睿、融爱融乐、金羽翼等机构开展就业、康复、文体活动等项目。

2012年,协会在一家民办艺术表演团体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中国智协启明星艺术团”。目前,这个以北京演员为主组成的机构,吸收了多名具有专长的外省演员,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分别在北京、天津、宝鸡、厦门、哈尔滨等地演出多场,颇受欢迎。

(八)拓宽视野,积极参与国际和港澳台交流活动

协会赴瑞典、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考察社会保障和残疾人事务,汲取了许多好经验和好思路。协会分别接待了德国、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地的专家和同行,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彼此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协会参加在柏林召开的融合国际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张宝林主席代表中国在小组交流会上发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还分别会见融合国际主席克劳斯先生、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局主席霍百安女士、世界心理卫生联盟会长温丽友女士、香港扶康会总干事陆慧妍女士等国际和境外友人。

今后五年的工作

协会在过去的五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智障人士的要求与形势的发展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将国家大政方针和残联中心任务,与协会特点和智障人士实际需求切实结合开展工作还需继续探索并有效实施;作为社团法人,协会尚在起步阶段,工作水平、适应能力和运作经验均明显不足;社团法人工作人员应具备社会活动家素质和能力,对此必须尽快适应;协会须下一番大力气筹集善款,以保证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推动项目实施。

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今后五年是专门协会极为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协会一定认真贯彻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协会建设的新思路,下定决心,创出一片新天地。初步建议是:

(一)贯彻方针政策,围绕大局和中心任务,强化协会工作

国家关于“两个体系建设”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深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决策,将为残疾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和福祉。协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智障人士工作,确保智障人士同样享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定的政策优惠。协会要根据中国残联六代会确立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厘清思路,寻找切入点和突破点,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

(二)加强团队建设,努力向一流社团的目标奋进

协会的愿景是:汇集国内外的最新理念,团结一切关爱智障人士的社会力量,推动智障人士、特别是贫困智障人士的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要把协会建设成智障人士及亲友的温馨家园,使其成为各界爱心汇聚的平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工作平台,中外智障人士及亲友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智障人保障标准、福利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平台。

目标很远大,步子要稳妥。只有慎始,才有善终。协会将从组织建设、人才培养、机制监督、能力操作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在完善规章制度、团队纪律、工作效能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培养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学习优秀社团,移植好经验、好措施,以石攻玉,把协会打造成一流社会团体。

(三)保持优良传统,担当智障群体的代言人、保护伞和勤务兵

协会要争取政府给予智障人士更多的人文关爱和政策倾斜,动员社会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帮助,同时也要在维权和服务方面下工夫。协会要秉承一贯作风,关注智障人士的生存状况,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他们无差别地享受应有的各项权利并增加福祉。协会要勇于揭露和抨击歧视和侵权现象,真正担负起智障人士的代言人、保护伞和勤务兵。

协会要通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残联组织,通过社区协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使尊重、关爱、扶助、服务智障人士的观念在全社会更加深入人心。

(四)携手残联各部门、地方协会和社会组织共同发展

智障人士的工作,是协会、残联组织和为智障人士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共同的阳光事业。协会将密切联系中国残联各部门、地方残联和各地协会,共同合作,携手共进。要依靠地方残联的政策和专业队伍,依靠地方和基层协会的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依靠众多残疾人社会组织,把服务沉到基层,落到社区,延到乡村,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广泛的群体中,为智障人士办更多的实事和好事。协会也要在不同的领域,在智障人士生命历程的各个不同阶段,在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庇护或支持性就业、文化体育活动以及老年托养等方面有所作为,使协会履行协会的“代表、维权、服务”职能更有成效。

(五)培育特色品牌,推动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特奥活动是协会的重要特色品牌之一。协会要继续发挥特奥活动委员会的作用,借助特奥日,推进特奥运动联谊活动,争取开展更多区域性活动,把组织比赛和推动协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发展特奥运动和激励智障人及亲友回归、回报社会、参与社会服务妥善结合起来,借助特奥平台,调动家长和社会力量,整合志愿服务资源,使特奥超越体育,成为推动智障人士工作的有力抓手。

中国智协启明星艺术团,是协会培育的文化品牌。通过智障演员的特艺表演和精神风貌,更好地宣传残疾人事业美好前景。协会还将聘请专业艺术指导,制定高标准的培训计划,提升艺术团的专业素养,使之成为协会工作的新亮点。

(六)推动项目落实,打造好智障人士家庭财产保险及“放心工程”

协会要继续推进“智障家庭财产信托保险”广州试点工作。同时,做好“安心工程——智障家庭意外伤害大病保险”前期宣传推介。在各试点地区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推介会,把《致家长的一封信》、《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发到家长手中。在取得经验后,适时推广和争取更多地区参与,让更多的智障家庭受益受惠。

 

各位代表,在全新的形势和全新的任务面前,协会的工作充满了机遇与挑战。中国智协有信心,有决心,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今后的五年,努力谱写中国智协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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