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智协[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官网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首页 > 权威声音 > 领导讲话
王新宪在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标签] 领导讲话 王新宪 专门协会
2006-07-21 [来源]中国智协
字号: | |

 

在中国盲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讲话时间:2006年7月21日)

王新宪
 

同志们:

上个月,我们刚刚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第二十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今天我们又在这里隆重召开中国盲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是中国残联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专门协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会议。中国盲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是社团法人登记的必经程序,它标志着盲人协会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专门协会经验交流会将表彰多年来在专门协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我们的5个专门协会在各自领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下面,我谈3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专门协会工作和盲人协会法人登记的重要意义

中国残联是全国各个类别残疾人的代表组织,但在残联内部,我们还有5个专门协会。“已经有残联了,为什么还要专门协会?把残联搞好不就行了吗?”这个问题是议论多年的老问题,到现在也还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在这里,我想重温一下邓朴方主席2001年在全国省级盲协主席研讨班上讲过的一段话:“对残联系统来说,最重要的是怎样体现代表全国6000万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如果我们不能体现这个代表功能,实际上就等于我们脱离了群众。”他还说:“真正体现代表职能,还是我们的各个专门协会。”大家知道,朴方同志早在几年前就倡导“中字头”的协会都要进行法人登记,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现在,我们的盲人协会作为先行,已经履行了法人登记的申报手续。这次大会以后,社团管理部门就将进行最后的审批。同志们有没有想过,朴方同志为什么这样重视协会工作,为什么强调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要具有法人地位?朴方主席对这个问题给我们作了一个很深刻的、非常重要的指示。我想在这里谈谈我的认识,也是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的共识。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28个年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经济社会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那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一行政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处在一个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了出来,不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难以把改革开放的大好势头保持下去,并把它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而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发展和壮大民间社会组织的力量,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它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协助政府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陆续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及“五个统筹”、“四项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具体要求。这些新执政理念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建设”的思想,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十分迅速。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已发展到26万多个,其中社会团体14.2万多个,基金会1200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4万多个。社会组织已经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我国的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更深的层面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让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也是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和授权,人民以主人的身份参与社会管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但是,单个公民难以直接参与社会管理,而且他们的声音容易被忽略,但公民的社会组织却可以弥补这种局限,而成为一种社会管理的利器。社会组织的成立要履行法律程序,社会组织的活动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也要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这样,在社会组织的有序的合法的参与中,民主与法制都不再是抽象的政治理念,而是一种具体的实践过程。公民不仅依法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也积极参与了国家事务,从而加深了对民主政治的理解,建立了对民主架构的认同,这就使得国家政权具有了更广泛、更扎实的群众性和合法性基础。

在当前的改革攻坚阶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具有更现实的意义。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打破了旧的“大锅饭”的体制,使各阶层在初步改变自身处境的同时,激发起更大的利益期望和利益追求。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愈拉愈大。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不和谐也日趋严重。强势群体从来不缺少话语权,而发展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恰恰为弱势群体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争取并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可能。通过这些社会组织,可以让公共管理部门更好地听到民间的呼声,并在制定政策法规时采纳他们的意见,发挥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社会组织的参与,对于保持社会稳定,营造和谐氛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刚才我前面所说,这是当前我们国家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等所呈现出来的大好环境,也是在这种大环境下,再看我们残联的专门协会工作,看盲人协会的法人登记,我们就能进一步了解它的重要意义了。

中国残联的五个专门协会,代表着各类别的6000多万残疾人。作为残疾人的全国代表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具有政府赋予的事业管理职能,而各个专门协会则是非政府组织。活跃专门协会工作,首先是立足于本类别残疾人,了解他们的疾苦,反映他们的呼声,充当他们的忠实代言人,让社会更加理解、关心和爱护他们,同时,专门协会也要履行维权和服务的职能,呼吁各级政府和残联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我们这样做,就是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既帮助政府了解和体察残疾人的真实情况,为政府分了忧,又帮助残疾人解决了最紧迫的问题,为残疾人解了难,这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至于专门协会进行法人登记,则是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建设的需要。过去,专门协会一直作为残联的内设机构,基本是在本系统内部活动,缺乏作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社团法人身份。而在社团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以后,它就具有了社团法人的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在社会和国际交往中以更加积极负责的姿态开展活动。现在,中国盲人协会的法人登记申报工作已经完成,我们今天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把必要的程序进行完后,就要进入最后的成立登记工作阶段。今后,我们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让中国残联的其他4个专门协会逐步进行法人登记,把我们的协会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二、盲人协会在新机制下如何开展工作

中国盲人协会是中国成立最早的残疾人协会,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坚实的工作基础。在中国残联决定对所属各专门协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工作时,首选了中国盲协,这说明残联对盲协是十分信任和有所期待的。在座的盲协同志们,你们肩上的责任很重,要承担起在新机制下探索出新的工作思路和运作模式的重担。机制就是制度,也包括了运作模式。所以,登记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我们要用新的工作方式、新的思路走出一条更加适合社团登记后相关工作的路子,所以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有些同志也可能会问,法人登记以后的中国盲协和以前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呢?又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呢?我在下面要着重讲一讲这方面的认识。

法人登记后的盲协,仍然是全国盲人的代表组织,是中国残联的主体协会,是中国残联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盲协要继续在中国残联领导下,高举人道主义的大旗,参与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代表盲人的切身利益,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反映盲人的困难和需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团结、带领盲人凝聚在残联组织周围,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的作用,引导盲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社会稳定的安全阀;要努力配合残联各业务部门,继续开展盲人就业、盲人培训、信息无障碍等工作。这些,同法人登记前没有什么不同。从这个意义上,登记前后是一回事,不是两回事。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社团法人登记是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社会建设被提上重要日程,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和规范的大趋势下的组织安排。登记前和登记后肯定有所不同,如果完全相同,还要登记干什么?一个内设机构进行法人登记后,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社团,就具有了以前所没有的许多权利和法律保障,同时也承担了以前所不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利益和风险,任何时候都是双刃剑。从这个意义上说,登记前后又不是一回事,或者说,有了很大的区别。所以,登记后的盲人协会,要有新的目标和新的思路,眼光要更远,标准要更高,工作要积极主动,更具有主人翁精神,不能还按照以前的做法,而要认真探索、大胆实践,创造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

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在思想观念上、组织机构上、工作方法上都要有相应的调整。尤其在思想观念上,对残联的领导班子而言,关键是认识要改变。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法人登记的重要意义,这一点,上面已经说得很多了。如果我们把它看成一件小事,看成只是改变一个形式,或是做给外人看的。大家不是说要登记吗?咱们也跟跟潮流。如果是这样看的话,这样的眼光是狭隘片面的,或者说是短视的,认识也是不正确的。这一点,我们残联上上下下,包括党组、理事会的同志都要认识清楚,这很重要。

建立适合协会运作的组织机构非常必要。过去,盲人协会是残联的内设机构,在部分地方还是不太重视。我们的协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大多是兼职,只有一位驻会副主席负责日常工作。四代会以后,实事求是地说,我们进了一大步,现在相当部分的省,包括省会城市残联都有了驻会理事,有些配全了,有些没有配全。经过实践证明,我们这些驻会理事或者兼职理事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现在,作为一个社团法人,只有一位专职人员显然是不够的。根据社团管理条例关于“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根据我们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3-5人,作为协会的秘书处开展工作。秘书处成立以后,盲人协会怎样配合残联理事会工作,怎样和各个业务部门有效合作,也都是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总之,组织形式必须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要与时俱进,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

研究新机制下开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是当务之急。比如说,以前,盲协多是在残联这个范围内工作,那么,今后,作为社团法人,除了继续做好残联的工作,是否可以多和其他社会组织如公益机构、志愿者组织合作,共同开发为盲人服务的新课题,拓展为盲人服务的新领域?比如说,以前,盲协主要是依靠残联的经费开展活动,今后,作为法人,怎样拓宽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团结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人士,共同为盲人谋利益?比如说,以前,盲协在同国际残疾人组织交往时,存在体制性障碍,那么,现在如何名正言顺地以独立社团资格开展交流合作?等等。这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此外,中国盲协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继续关注盲协的组织建设,把协会的影响扩大到基层。

——注重培养后备力量,为盲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各省市的盲人协会因时机尚不成熟,暂时不进行法人登记,但中国盲协也要依托地方残联对各省盲协进行业务指导,推动全国盲人工作的发展。就是说除中国盲协以外其他暂不登记,要考虑循序渐进。改革与探索,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说,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返过来再重新认识,这样的话,可以及时地针对中国盲协登记以后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对今后基层盲协工作的开展提供更有力的条件,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注意发挥社团法人的优势,充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积极宣传、动员社会,推动盲人事业和整个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当然,我上面所说的这些不仅仅是中国盲协的事情,也是中国残联的事情,也是各级残联的事情,我们要和盲协的同志一道,把这些工作做细做好。

三、推动“十一五”期间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发展

“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专门协会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各级专门协会在残联的重视支持下,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中心任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言献策,恪尽职守。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成效显著,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各类活动丰富多彩。“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问题进一步解决,部分地方残联设立了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这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专门协会在反映基层残疾人需求,巩固、增进残联组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丰富各类残疾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生活,提高残疾人素质,调动基层残疾人参与社会积极性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类残疾人在专门协会的吸引、带动下,社会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逐步提高,在社会各阶层和残疾人组织中越来越活跃,残疾人作为残疾人工作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现。专门协会正在成为残疾人事业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完善残联组织架构、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促进“三个活跃”方面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刚刚受到表彰的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工作更上一层楼。

今年,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形势,对发展残疾人事业极为有利。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乘势而上,争取政府支持,动员社会帮助,调动残疾人积极性,共同做好专门协会工作。

下面,我对“十一五”期间的专门协会工作提出几点具体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门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专门协会是残联代表性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各级残联党组、理事会要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工作,选配有责任心、有能力、有思路、肯吃苦、团结上进的协会领导班子,这个很重要,这个责任就落实在我们各级残联的领导班子上。加快盲人、聋人理事配备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选拔配备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进理事会;“经费、场地、人员” 问题没有落实的地方,要想办法切实解决;省级残联和有条件的市残联要成立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各级残联机关业务部门要积极承担、协助、配合专门协会日常工作。说到这个问题,大家知道作为机关自上而下,都要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编制比较紧。现在全国8万多名基层干部,也不都是有编制的,我们采取兼职也好,聘请也好,都能够解决问题。事实证明,基层的干部是聘请的,很多同志比专职的干部工作起来更积极。将来我们协会的办公室,有一些优秀的残疾人,有工作能力,甚至有一些热心从事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热心人士都可以聘请进来。

(二)各专门协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配合大局,协助残联工作,使自己成为残联的有生力量。“十五”期间,专门协会工作取得较大进步,但是,万里长征才迈出第一步,更为艰巨的任务还在后头。各级专门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练好“内功”,提高组织、协调、宣传动员、争取政策的能力。要在总结“十五”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典型经验,结合实际,从当地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积极探索推动专门协会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而努力。

(三)专门协会社团法人登记,是专门协会工作发展的需要,但这项工作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原则,不要一哄而起。目前,中国盲协登记之后,首要任务是做好工作,走出一条成功的路子,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中字头”的其他协会,成熟一个,登记一个。省级协会暂不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再由中国残联作出统一部署。

同志们,5年前,我们召开了全国省级盲协主席研讨班,其后专门协会工作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今天,我希望通过这次中国盲协会员代表大会和专门协会经验交流会,能够再次推动专门协会工作,成为专门协会工作发展乃至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最后,我还要着重强调一点,专门协会的工作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与国家社团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今后对各协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官方首页关于智协新闻资讯普法专栏权威声音热点关注智协项目天使风采理论探索公告通知

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China Association of Persons with Intellectural Disability and their Relatives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电话/传真:010-66580064  电子邮箱:zhgzxbgs@163.com  zbl47331@sina.com

中国智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4  CAPIDR,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52643号-1  网站建设北京传诚信